闽侯出台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单项最高补助奖励300万元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更新时间:2021-04-02

    3月31日,闽侯县发布《闽侯县鼓励科技创新政策(暂行)》,包含鼓励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七大方面34条的配套扶持奖励。

    闽侯县将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建设或与高校、院所共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聚集创新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最高给予扶持奖励200万元。

    推动创新创业方面,闽侯县将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示范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等运营机构给予最高130万元的奖励。

    闽侯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新入选或获得的国家“万人计划”等国家级科技人才所在单位,将分5年提供100万元奖励。对省“外专百人计划”等省级科技人才所在单位分3年共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院士工作站,县级给予10万至30万元建站配套补助。

    此外,闽侯县着力吸引大院大所大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企业购买高校院所技术(专利)、对科技评价服务机构进行扶持、鼓励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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