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厦门率先全省实现商事主体登记确认自主公示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更新时间:2023-12-26

25日,厦门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自主公示平台功能正式上线,在全省率先实现商事主体登记确认自主公示,这是厦门自贸片区继去年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后的又一先行先试创新实践。

今后,凡是符合条件的登记确认制企业可以通过平台自行完成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的自主公示。企业无需线下往返奔波,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等待线上审核,动一动手指即可完成登记确认自主公示。

“通过线上平台,企业自主公示不仅申请方式更便捷,信息填报也更智能。”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以往,变更备案需要准备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等文件,股东、法定代表人还要在一系列文件上逐一签字后提交审查。现在,符合条件的登记确认制商事主体,可以以“网上办”“掌上办”“移动办”等途径,通过在线填报、自主选择、一键承诺、自行提交,完成登记及公示。

新功能上线后,商事主体办理自主公示还将实现便捷填报、醒目展示、快捷查看自主公示信息。在注册登记时,商事主体可无感填报自主公示信息——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三个高频备案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确认制自主公示平台功能的上线,实现了登记数据的“同步推送”、巡查监管的“无缝衔接”,形成了“信用承诺+自主申报+自行公示+无感监管”登记与监管的闭环,使得监管服务更精准,是全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践上的一次有益探索。

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同时兼顾“效率与安全”,通过数字化手段和规范化管理来锁定自由边界,确保自主登记不“任性”。

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是指登记机关在申请人自愿申请和信用承诺的基础上,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商事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予以确认登记并公示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去年12月1日起,厦门自贸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正式施行。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整合数据资源,依托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开辟了确认制自主公示专区,推动商事主体登记确认自主公示率先落地。此举将进一步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强化商事主体诚信自律意识。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商事主体登记确认自主公示为抓手,我们将持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活主体更大活力。”厦门自贸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自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以来,厦门以登记确认制方式办理登记的企业已达3611家,以更便捷、更优化、更精准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吸引越来越多企业落户厦门自贸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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