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设立200亿元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贷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更新时间:2024-08-08

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持续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近日,我省设立两期共200亿元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贷,每期100亿元。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1年。

贷款支持对象为自2024年8月6日起在我省(不含计划单列市)生产经营超过一年的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单户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鼓励银行业机构重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鼓励发放小额贷款,重点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

贴息资金采取“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在规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直接扣减财政贴息,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机构申请,由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向相关部门提交信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省级其他优惠政策支持,以及三期中小微提质增产争效贷款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贴息政策。

该专项贷的合作银行机构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在省内的分支机构,以及兴业银行、省农信系统、厦门国际银行、海峡银行、厦门银行等省内法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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