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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率先提出“颠覆性创新”概念,其主要特征是后发企业通过引入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推动变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获得优势乃至颠覆主流企业。例如,数码相机取代了胶卷相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为后发经济体实现产业赶超提供了机会窗口。然而,根据《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发布的2019和2020年的全球十大颠覆性技术,在涉及的企业群体中,除了阿里巴巴外鲜见其他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身影,我国企业的颠覆性创新活动尚不活跃、研发投入相对不足、高端人才较为匮乏等问题依然存在。此外,埃森哲最新发布的《2021中国企业数字转型指数研究》显示,仅有16%的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驱动企业颠覆性创新的数字化要素并未得到有效利用。
为了有效推动我国企业颠覆性创新,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企业颠覆性创新引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颠覆性创新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国家颠覆性创新项目。推进营造重视创新、包容审慎的企业氛围,鼓励科研人员敢啃“硬骨头”、勇闯“无人区”。破解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痛点难题,把颠覆性创新成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定位鲜明、以利益为纽带的创新联合体,切实解决科研成果转化的断点问题。深化“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瓶颈。灵活采用“带土移植”“飞地人才”等模式,解决高端人才引入的障碍。
二是提升企业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设立基础研究机构或颠覆性创新的组织模块,如惠普实验室、Google X Lab、华为“2012实验室”等。支持企业探索颠覆性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针对有市场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导企业进行前瞻性部署。支持企业构建颠覆性创新竞争情报预警体系,提供技术扫描、识别评价和预警反馈等服务,有效抢抓颠覆性创新的发展机遇。
三是加快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步伐。突出数字化对企业颠覆性创新的引领和赋能作用,加快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以数字化打通企业与全球伙伴合作创新的堵点,促进高能级的数字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围绕企业颠覆性创新,构建更具活力的平台型创新生态系统,着力提升系统的科学治理能力,努力打造价值共创、互利共赢的“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