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做好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传承存在困难,依然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制度设计。
《意见》指出,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体系。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广泛发动社会记录,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加强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共享,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加强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
《意见》还指出,要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强分类保护,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合理利用,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促进广泛传播,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