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省建设为目标,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立德树人,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铸魂育人。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讲好中国故事·上好思政课程”集体创优攻坚行动,遴选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思政课“百堂金课”。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举办第八季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重大专项,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遴选建设一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一融双优”党建模式,持续实施党组织“对标争优”建设计划,实施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工程。深化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加强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推动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强化实践育人功能。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
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提高综合功效,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持续深化严的氛围。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重要领域,强化监督检查。聚焦教育领域民生热点,深化专项整治。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持续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4.构建完善学校“大思政”工作格局。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治理创新行动,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遴选一批课程思政示范中心、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实施“大思政”教育福建区域构建工程,打造区域协同的研学实践圈。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优化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生态。举办第二届“侯官论坛”,推动侯官文化传承发展。建设一批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和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地,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
5.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一体化推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体教融合,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和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组织全省大中小学各项体育联赛,新增300所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改造近视防控教室照明工程2万间。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持续开展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一体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充分挖掘地方课程资源,遴选建设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第四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优秀案例。
6.规范教材管理。组织修订地方课程教材,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各级各类教材。强化教材建设和管理,指导各地各校建立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配齐建强教材工作专兼职管理队伍,适时开展教材管理人员培训。推进落实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加强教材教辅和进校课外读物把关。
二、坚持公平公益,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7.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实施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工程,改造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公办幼儿园150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开展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评估,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和巡回支教工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和幼小科学衔接,规范保育教育活动常规,提升保教水平。
8.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12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工作。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5万个。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加强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9.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加强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县域高中工作。推进示范高中、达标高中等创建工作,提升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特色项目建设质量。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专项视导和高中毕业班教学视导。组织修订《福建省普通高中设置标准及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培训模式,注重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
10.持续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落实十五年免费教育,深化融合教育改革,推进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建设1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深入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提升资助育人成效。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深化学校民族教育。
11.深入推进“双减”工作。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适时调整完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持续开展线上线下违规培训整治行动。统筹做好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提高作业管理与设计水平,适时开展省级优质作业设计大赛和展示交流活动。加强课后服务管理,督促指导各地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落实课后服务经费。
12.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推动构建城乡统筹、优质特色的乡村教育体系。对接乡村人才、产业需求,深化校地、校校、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推进面向农村农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支持老区苏区高校和涉农学科专业建设。落实高校各类农村专项招生任务。深化闽宁教育对口协作。做好大田县和上杭县官庄民族乡挂钩帮扶工作。
13.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强化学校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阵地作用,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专项培训计划。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力度。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推进“语保工程”二期建设任务落实和一期建设成果《中国语言资源集·福建》出版发行。开展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新增建设一批测试站。
14.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社会大教育的有效机制,推动学校教育、社区教育、数字教育、社会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多元结合。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加强内涵质量建设。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提质培优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
三、坚持内涵提升,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5.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扎实推进“双高计划”,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着力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推动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渠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
16.推进高等教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落实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开展常态化建设情况监测。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基础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强学科联盟和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推进现代产业学院等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规范学科竞赛管理。立项一批教学研究项目、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完善本科教学评估机制,推进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审核评估。
17.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和急需紧缺人才。优化人才培养类别结构,逐步提高理工农医类在校生占比。推动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人才短板,扩大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强师范教育人才培养,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设一批省级师范教育实践基地。
18.加强有组织科研。推动政产学研用金联盟发挥建设成效,提升高校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联合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规范实施高校科技项目,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推进福建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使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19.扩大高水平教育开放合作。发挥高校优势加强科技、人才领域国际交流,推动引进境外优质资源来闽合作办学。深化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办好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职教联盟论坛,支持高校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加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吸引更多国际学生来闽留学。深化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加强闽港澳高校校际合作。
20.大力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组织开展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积极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精准帮扶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优化升级“互联网+就业”模式,完善“福建省24365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落实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全面开展高校书记校(院)长访企拓岗活动,完善全校全员促就业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2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动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深化新高考、专升本、高职分类、艺术类招考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加强关键能力考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加强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协调联动,加强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加强考试安全工作,探索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教育考试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22.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健全逐级全覆盖、跨级重抽查、本级促协同的督政体系。做好接受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各项工作。开展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加强督学和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组织参加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优化2023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式,巩固并拓展高中阶段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
23.落实依法治教。推动加快《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老年教育条例》立法进程,推进《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研制工作。推进高校法治工作测评。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教育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
24.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大民办教育监督管理力度、引导民办学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效。完善民办高校年检制度,以检促管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
五、坚持优先发展,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
25.推动加大教育投入。督促各地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突出保运转、补短板、兜底线、抓关键。新增教育经费重点投向关键领域、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指导各地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学校扩大社会投入,支持高校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制订实施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完善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制度,推进师范专业认证,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提升。优化省级教师培训工作,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入推进“下沉式”培训。有序推进公办普通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改革。推动高校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做好高校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工作。深化教师评价改革,修订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职称评价标准。制订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省级培训基地。推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27.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制定实施《福建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三年实施方案》。优化完善“福建智慧教育平台”各项功能,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开展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规划建设“福建教育专网”。强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开展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征集。
28.统筹推进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筑牢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推动校园及周边环境持续改善,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健康。
2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职务与职级功能作用,选好配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创新机关群团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机关文体活动,推动机关文明建设上新水平。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