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专项规划》出台背景
十八大以来,科技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科技领域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今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经过多年持续积累,福建省科技实力实现整体跃升,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创新创业环境日益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扎实推进,我省科技事业进入加速发展的历史新阶段。2014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355亿元,其中89.1%的投入由企业完成,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全国第13位,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居全国第7位。
“十三五”是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完成福建省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部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整体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经筹备调研、评估征集、文本起草和征求意见,省科技厅牵头组织编制了《科技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分管省领导非常重视,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最终定稿。
因此,《科技专项规划》的出台是我省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对切实保障我省“十三五”规划的有效实施,推动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具有重要意义。
二、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目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到2020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0%以上。
——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投入达63人年。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6%。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5%。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5件。
——技术市场交易总额累计达300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
——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1540个、众创空间达到200家。
三、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主要任务
围绕贯彻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提升科技创新引领能力,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创新、协同创新、融合创新,打造产业升级版,《科技专项规划》提出了“五新三双”共8项具体任务。
(一)“五新”
“五新”就是: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
——支撑新产业发展: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等9个新兴产业领域提出了发展方向与重点。包括: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加快新一代通信网络系统设备等研发生产,做强软件业;发展稀土永磁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建设国家级特种陶瓷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培育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伺服装置和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发展高效节能锅炉窑炉自动化控制等工业节能设备,以及高效照明、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打造国家级光伏产业基地,推动大功率、高能量动力锂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生物制药业和生物制品业,鼓励医疗器械高端化发展;做强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加大海洋资源开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设施及农业智能化装备水平,建立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技术体系等。
――加强新技术研发:从加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积极研发前沿新兴技术、强化基础研究需求导向、有效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标准制定等5个方面提出了发展方向与重点。包括:研究制定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路线,组织实施工业强基、特色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重大技术攻关;跟踪国际科技前沿,支持开展石墨烯、北斗导航及应用、3D材料打印、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显示产品等新兴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组织开展固体表面物理化学、激光晶体材料、应激细胞生物学、分子育种、特色水产养殖、亚热带生态系统等我省优势特色学科领域基础研究;拓展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虚拟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的平台功能,加快中科院科研成果在福建落地转化;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抓好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试点示范等。
——推进新平台构建:从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出发,提出自主研发、产业协同、创新创业支撑、技术交流合作等四方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包括:实施“五个一批”平台建设工程,即建设一批重大研发机构、一批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一批龙头企业研发中心、一批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一批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区域性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省级科技思想库,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改造提升虚拟研究院产业技术分院,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 和“星创天地”建设,推动高校院所资源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共享;推进中以等“一带一路”建设的双边或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深化闽台、泛珠三角区域等科技合作与交流,
促进高新技术在福建落地转化等。
——加快新业态培育:从加速推进“互联网+”、制造业服务化、云服务业、跨界融合等方面提出新业态培育重点。包括: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培育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互联网教育、个性化诊疗、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发展面向智能制造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壮大面向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资讯等的科技服务业;支持传统信息技术企业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推动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引导企业树立跨界发展理念,在传统产品中融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元素,发展智慧化、绿色化、健康化、社交化的新业态等。
——引领新模式应用: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出发,提出开放式研发设计、网络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生产、互联网商业和共享协作等方面新模式应用重点。包括:引导消费类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支持机械、船舶、汽车、建材等企业加快构建产业链协同研发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设计;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同,支持优势制造企业发展云制造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平台;推行模块化产品设计、柔性制造系统、智能化生产控制与调度技术,率先在纺织、服装、制鞋、家具、建材等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推动传统优势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转型,整合培育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闽货网上专业市场,鼓励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发展开源社区、创业沙龙等互助平台,营造良好的众扶发展环境,鼓励优势企业实现内部资源平台化,建立内部众创机制等。
(二)三双
“三双”就是:“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片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双重大”(科技重大专项与重大工程)。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创新创业载体、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方向与重点。包括:培育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提升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20年,建设40家以上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国家级高新区各打造1家以上国家级孵化器;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支持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吸引省外高端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来闽创新创业;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等资源开放共享,定期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投等融资方式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创新管理体制,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加强创新创业宣传,推进城市科技馆、科学中心,县区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及特色科普基地建设等。
——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建设:从拓展区域创新发展空间出发,提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内容和高新区发展方向。包括:大力提升高新区建设水平,促进高新区转型升级。以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以福州、厦门2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重点,围绕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海上丝绸之路技术转移核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导区、创新创业生态引领区等方面开展示范,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具有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创新和深化两岸合作交流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从具有长远和全局意义、对我省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要求出发,凝练出了“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的19项科技重大专项和7项科技重大工程。包括: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通信技术和集成电路芯片,基础制造工艺技术与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智能制造产品及系统,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特色良种选育及高效安全种养技术,农业重大疫病防控技术,农产品综合加工技术及装备,高效优质商品林生态林经营技术,海洋生物与海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环境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药物新产品,医疗器械,重大疾病防治技术,资源综合与循环利用技术,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技术,公共安全关键技术与装备等19项科技重大专项;以及加速器驱动先进核能系统宁德研发基地、卫星应用科技工程、福建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和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7项科技重大工程。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强化创新政策法规保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健全创新治理和激励机制,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创新发展相关工作;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完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考核范围。
——完善科技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地方科技立法,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强科技执法检查,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司法保障力度。
——改善科技创新治理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整合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或基金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建立和完善科技报告、科技评估、科研信用等基础制度;加强市县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广覆盖行动;鼓励企业普遍设立研发准备金;实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培育若干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
——建立高效研发组织体系。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和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以创新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形成“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协同创新机制;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
——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点科技支出需求;加大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政策。
——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进一步扩大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规模,加快培育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快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创业辅导、紧缺人才培训和创新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