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更新时间:2018-04-27


闽政〔2018〕7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50号),深化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加快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协同推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工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支撑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为目标,着力构建以网络为基础、平台为核心、安全为保障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形成以工业互联网为重要载体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显著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率与价值。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融通发展。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加强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与典型应用推广,培育多元创新主体,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引导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跨领域企业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技术、服务与业务的集成创新,营造高效、融通的发展环境。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促创新、优供给、增活力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工业互联网内生动力,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更为优化的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强化政府的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坚持整体规划、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分行业、分区域扎实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开放发展,安全可控。把握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发挥工业互联网开放性、交互性优势,促进资源互通、知识积累、技术共享与开放合作。严守安全底线,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构建科学严谨的工业互联网安全预警、风险处置、监管保护体系,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体系初步建立,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初步建成;通过实施“十百千万”工业互联网工程,培育形成不少于10个工业互联网行业示范平台和100家以上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不少于100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推动上万家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互相连通、紧密协同、形成生态,新时代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强劲动能充分激发。
    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引领行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更加活跃、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供给能力更加丰富、融合应用更加普及,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工业互联网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夯实网络基础
    (四)优化新一代网络基础。优化宽带网络基础,加速普及光纤网络,实施IPv6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低功耗广域网城乡普遍覆盖,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水平。升级移动通信网络基础,扩大4G覆盖广度和深度,跟进发展5G网络和应用试验。推动WiFi、Zigbee、LoRa、2G/3G/LTE、NFC(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RFID(射频识别技术)等技术在重点地区和行业典型场景的应用,支持NB-IoT技术相关频段试验和业务试点。加大频谱保障力度,为广连接、高吞吐的工业无线通信提供频率支持。深化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发挥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作用,推动信息港发展。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委、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加强标识解析支撑。支持省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优势企业参与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协议、控制协议、应用协议相关工作,承接国家公共标识解析服务关键节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试验和规模应用试点。推动建设公共标识解析服务平台及产品信息数据库,提升面向行业的标识注册、解析、查询、搜索、备案、认证等服务能力。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产业,发挥省内二维码识别、智能POS机、RFID等技术优势,加快研发耐高温高压、高速读写、高可靠性的标识载体和感知读写设备,打造“识别产业中心”。鼓励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与重点工业园区合作建立标识解析研究机构。支持企业开发工业互联网编码、解码软件,以及可实时处理多来源、多维度工业数据的数据分析软件。培育工业标识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产品追溯、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应用场景形成一批示范案例。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科技厅、质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促进企业网络全面连通。加快工厂网络IP化、无线化、扁平化、柔性化等技术改造。依托智能控制器、智能模块、嵌入式软件等软硬件系统,推动工厂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的互联互通,重点实现工厂在制品、智能机器、工业控制系统等方面的内部互联,以及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智能产品服务商、用户等主体的外部互通。推动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建设高质量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加快高带宽虚拟专网、工业无源光网络(PON)、4G/5G、下一代无线智能网(NGB-W)的工业应用,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网络基础服务。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打造平台体系
    (七)发展基础赋能平台。支持省电子信息集团等企业与知名软件、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我省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提升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工业互联网服务能力。支持省内工业云制造平台发展,增强实时数据计算处理、算法模型、云和边缘计算协同、重要数据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工业应用开发等关键能力,为用户快速接入设备、开发者开展工业应用开发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环境。推广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云服务,加快工业数据在重点园区汇聚。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基础平台,开展工业数据流转、资源汇聚共享、业务资源管理、产业运行监测等服务。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八)发展行业特色平台。立足我省产业基础和县域特色经济,以省属企业、行业龙头等为主要依托,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集群的行业级平台标杆,促进企业互联、数据整合、资源共享、产业协同。电子行业重点加强上下游产业资源优势互补,形成比较完整的配套供给。石化行业重点加强生产过程在线监控与实时优化,推动生产安全、环保、能耗的可预警、可管理、可追溯。高端装备行业突出设备联网和服务转型,加强远程监控、诊断、自学习和运维能力,提供基于数据的增值服务,推动建设我省智能装备全生命健康大数据平台。新能源汽车行业突出全生命周期数据收集与分析,推动省汽车工业集团建设新能源汽车专业化数据运营管理平台,打造我省智能汽车运营平台。纺织服装与制鞋行业重点实现MES(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搭建用户参与的设计界面,实现对个性化需求的敏捷响应和快速交付,推动建设服装企业生产服务平台。食品行业突出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和推广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实施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信息追溯管理。医疗器械行业重点推动建立进口高值医疗耗材从口岸通关到终端医院配送使用的全流程供应链及防伪溯源体系。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商务厅、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电子信息集团、省汽车工业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九)发展专业化应用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化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跨行业的知识共享、业务协同与能力交易。发展智能研发设计平台,规范研发设计流程,积累产品设计知识,强化数字化仿真、试验手段,实现各行各业设计能力的汇聚、共享与交易。发展生产智能管控平台,增加生产过程数据采集的频次与维度,构建生产过程完整实时的数字化“镜像”,实现生产指令的敏捷化、智能化与最优化。发展产融对接平台,建设我省“产融云”平台,推动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产品、金融信息无缝对接,加强征信服务。发展用能节能管控平台,支持建设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电力、热力、燃气等供能公司以及重点用能单位数据系统的连接,开展实时在线监测;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和省节能监察中心,建设用能权数据报送、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发展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建设数字福建大数据研究院,推动制造业数据服务产品发展。支持轻工、食品、纺织等产业与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对接,利用“单一窗口”平台汇聚的数据资源优势,开展国际贸易统计和本省进出口经济态势分析,指导省内外向型产业生产和外贸进出口发展。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金融办,省节能监察中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坚持建用并重,推动工业企业按需购买云服务,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支持工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降本增效。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税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各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共享制造资源,开展供需对接、供应链集成、众包众筹等创新型应用。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加强产业技术支撑
    (十一)培育多元创新主体。支持省内工业、软件、信息化综合服务企业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打造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快速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首次商业化应用和推广。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打造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实验室,推动成立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支持制造企业与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突破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技术。鼓励省内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等创新型企业前瞻布局与工业互联网相适用的信息物理系统参考模型、机器视觉、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支持各类主体围绕工业互联网的平台架构、基础共性技术、通用标准规范等开展研发创新。鼓励创新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策略和商业模式,实现平台运营服务商、工业企业、软件企业、软件开发者等多方主体共赢。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二)发展系统集成服务。鼓励行业骨干企业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大力发展高性能网络设备、工业芯片智能模块、嵌入式系统、智能传感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工业基础软件等高端软硬件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提供工业互联网集成方案、咨询服务、数据服务的服务商。面向电子信息、机械、石化、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推进关键软硬件产品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集成创新,形成一批行业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动成立工业互联网服务联盟,建立全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加强资源池企业与制造业企业的精准对接,促进资源池内部的合作共赢。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三)加快发展工业软件。支持省内工业企业与软件企业加强合作,围绕特定行业业务需求,加大行业性、专门性设计工具、仿真测试等工业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应用于控制器、通信、传感等设备中的嵌入式软件,加强专业化软件测评服务,支持省内软件测评机构建设完善嵌入式软件检查和测评平台。加快推进各行业共性技术知识库、模型库、数据库的构建,形成完善的行业知识体系,实现先进制造技术、知识、能力的软件化应用和平台化共享。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四)推动建立标准体系。完善标准顶层设计,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构建紧贴产业实际、体现我省特色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加强工业互联网共性技术和应用创新研究的成果转化,突出优势应用领域,加快制定面向汽车、装备、纺织服装、制鞋、石材等应用领域的地方标准。支持省内产业联盟及企业参与工业互联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不断提升我省标准研究水平。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质监局、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五)强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创造。以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为依托,组织实施紧缺关键知识产权的储备、布局、保护和运营,加快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与使用共享。着力提升工业互联网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培育工业互联网知识产权标杆企业。加强企业海外专利相关法律和规程培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云平台和“知创福建”知识产权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
    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构建融通发展新生态
    (十六)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开放创新资源,通过产业创投基金、供应链金融服务、协同创新等模式,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吸收创新型中小工业企业、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参与设立行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创客化、平台化、互联网化的创新联合体;利用工业互联网将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向上下游延伸,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化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平台入口、计算能力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放,提供在线设计、制造能力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等服务。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七)推动行业跨界融通发展。鼓励制造企业与信息通信企业合作,推动通用通信技术应用于制造活动的特定场景需求。推动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以及企业服务云平台、福建省超算中心(二期)、厦门超算中心等互联网资源服务制造业发展,提供计算、传输、存储和安全等综合服务。鼓励优势制造企业输出先进信息化服务,成立专业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展行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互联网企业入驻工业园区,与制造企业开展股权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促进制造企业技术、设备、服务等资源共享。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商企业合作,发展消费者行为分析、O2O(线上到线下)营销、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子信息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八)构建开源开放生态。鼓励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口开放,打通产业数据链,推动海量设备链接、天量数据沉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平台功能与数据,提供开发环境与工具,广泛汇聚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形成集体开发、合作创新的研发机制。鼓励企业融入全球开源生态,开展基于平台型开源软件的创新和应用开发,积极参与国际大型开源项目合作,逐步从参与者向贡献者乃至主导者提升。支持通过举办开发者大会、应用创新竞赛、专业培训及参与国际开源项目等方式,提升开发者应用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九)培育服务与应用示范园区。在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等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基础较好的园区,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载体汇聚企业优势产品与服务,形成一批以工业互联网服务为主要特色的服务示范园区。依托省内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在制造业基础较好的园区,结合产业特色与基础优势,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枢纽优化配置企业生产资源与能力,形成一批以工业互联网应用为主要特色的应用示范园区。引导支持服务示范园区与应用示范园区牵手合作,打造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联合攻关平台紧缺关键技术,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路径与应用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二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福州、厦门等地优秀信息安全技术机构和企业完善主动监测、被动诱捕、威胁情报获取等工控安全在线检测手段,建设省级工控安全在线监测平台,提升态势感知能力。支持信息安全企业、科研机构搭建工控安全靶场、仿真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研发工控安全防护技术工具,建设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测试实验室。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快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评估,培育工业互联网测评服务机构。建立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通报与风险预警制度,建设信息通报预警平台;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设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安全专家队伍,强化应急协调与分析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省网信办,省公安厅、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一)发展工控安全产业。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培育壮大安全可靠工业控制系统生产企业和安全服务商,开展工控系统优秀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示范。鼓励地方政府支持省内自主研发的工业自动化通用技术平台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工业安全控制器自主品牌,加强可信计算、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测评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发展隐患扫描、漏洞分析、安全存储、安全测评、故障诊断、报警管理等工控系统专用安全防范产品。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工业大数据威胁情报分析、工控安全装备、安全审计、可信芯片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服务创新,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保险补偿机制,加快首台(套)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福建保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在我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下设立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由省经信委牵头,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组成,负责具体推进实施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经信委。设立工业互联网专家咨询组,开展工业互联网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对工业互联网重大决策、政策实施提供咨询评估。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专题培训班,提升各级政府工业互联网专业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积极开展试点示范与应用推广,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三)完善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有利于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务环境。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完善跨界融合合作机制。围绕新商业模式推广、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国内高端研究机构合作,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工业互联网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审改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四)加大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扶持。发挥省、市、县(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互联网经济(或数字经济)、科技项目经费等专项资金作用,支持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各地应当统筹省级切块下达的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重点项目、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与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建立全省工业互联网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与企业的跟踪协调与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创新创业、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投资。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工业互联网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拓展针对性保险服务。鼓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金融办,福建保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五)强化人才支撑。依托“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百计划”、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总部企业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等政策,引进和培养高端、复合型工业互联网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设置工业互联网相关专业,加强与企业、园区合作,共建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加大订单式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
    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六)推动开放合作。加强制造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企业落户福建,积极培育本土工业互联网企业,吸引工业互联网最新科技成果来闽转化、“双创”团队来闽创新创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国内外工业互联网优秀特色企业,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营管理模式,利用全球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提升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坚持招商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鼓励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走出去”,主动融入国际分工,参与制定工业互联网标准规范,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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