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龙岩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按自愿原则申报。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在我省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含),近两年保持盈利。
二、入库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小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同时,申报企业须登录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福企网”)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入库申请(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积极组织辖区符合入库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做好入库企业筛选工作,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并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见附件)报市工信局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