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战略部署,坚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路径,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健全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培育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1300家,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400家,成为引领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为推进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体系。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坚持“积极推荐、自愿申请”的原则,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能入快入。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分类指导和跟踪分析,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领域、发展阶段、发展目标,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链条培育服务,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现梯次发展,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二)主动挖掘潜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汇集发改、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相关数据,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独角兽(培育独角兽)企业、上市(拟上市)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研发投入、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数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三)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支撑。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类服务机构聚焦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帮助入库企业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精准满足企业服务需求,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加强入库企业运行监测研判。建立和完善入库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加强运行研判,准确把握入库企业发展动态和变化趋势,并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融资服务、政策宣传等各项公共服务相结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通过密切跟踪,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做好政策储备,研究提出针对性扶持举措,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三、工作措施
(一)开发自测工具。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服务机构资源,建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根据《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11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开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测工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测工具,分别嵌入培育库申报入口,由申报企业在入库时开展自测,系统根据申报企业自测结果,划分相应的培育层级。
(二)划分培育层级。入库企业经过自测,符合全部申报条件的,划入培育库精选层;符合申报条件中“创新能力”等部分子项的,划入培育库创新层;暂不符合申报条件中“创新能力”子项要求条件的,划入培育库基础层。系统根据不同培育层级入库企业的自测结果,向企业推送、匹配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并根据企业自愿原则,由相关服务机构主动为入库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内容及服务绩效考核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并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开。
(三)开展精准辅导。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及时登录培育库,查看所在辖区入库企业情况,对划入培育库精选层的企业,积极推荐申报当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导企业填报申报表格、准备申报佐证材料,并主动与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接,对划入培育库创新层、基础层的企业,根据系统提示的自测结果,引导企业做好对标提升,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辅导企业对接相关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尽快达到申报标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定期公开辅导培育成果。
(四)做好工作衔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福企网”现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将已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移出培育库。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根据在库企业提交的经营数据等信息,划分培育层级,并针对不同的培育层级对在库企业开展精准辅导。入库企业发生并购、重组、转业、更名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登录培育库进行信息变更。
(五)实行动态管理。省工信厅定期通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培育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提炼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培育成功的典型案例与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