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扩岗稳就业工作,现将《关于封控区 管控区企业稳岗稳就业奖补实施办法》、《关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信息来源:福建省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更新时间:2022-04-2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扩岗稳就业工作,现将《关于封控区 管控区企业稳岗稳就业奖补实施办法》、《关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