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出台《深化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十项措施》

信息来源:大武夷新闻网更新时间:2020-09-0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部署,打造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升级版”,发挥科技特派员创新驱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生力军作用,助力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建立“利益共同体”

    鼓励科特派和科特派团队在不影响本单位知识产权、经济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项目、技术、信息、管理、资金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并按双方协议获取收益,实现名利双收。科特派和科特派团队参与建立利益共同体的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上缴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按科特派参股比例三年内给予100%返还科特派个人或团队,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向派出单位通报。科特派在南平工作期间,由市里统一提供人身安全保险。支持科特派深入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经所在单位同意,依法依规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二、创新“科特贷”专项金融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科特派创业,推出科特派风险补偿贷款业务。由财政出资5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商业银行合作放大规模效应,推出5000万元规模科特派金融产品—科特派企业贷款(科特贷),对科特派创办、领办或所服务的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贷款支持,并且市、县(市、区)按项目后补助方式,视项目投资及成效,从同级科特派创业行动项目资金中给予3年期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补助。

    三、设立科特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建设集科特派服务、投资、培训、孵化、成果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科特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依托服务平台成立实体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相关业务。市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科特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对符合七大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推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科特派创办、领办的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风险投资,并制定专项考核办法,提高项目投资风险容忍度。同时,对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优先推荐进入南平科技孵化器基地,并从项目补助、政策保障、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拓宽资金使用范围、提高科特派补助标准

    市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科特派创业行动项目资金,其使用范围拓展到科特派创业行动项目补助、科特派工作站(示范基地)补助和科特派工作经费补助等。提高市级科特派工作经费补助标准到2万元/人·年,主要用于科特派工作补助、培训、试验和差旅费、保险费等。市级科特派工作经费拨付渠道可根据科特派工作需要拨付到服务单位、派出单位或管理部门。

    五、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对完成技术成果转化的,按照平台引进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平台运营方奖励,交易额的10%给予企业奖励,单个企业每笔奖励不超过20万元,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市本级奖励经费从市级科特派创业行动项目资金列支。对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特派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按所得净收益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现金、股份等奖励和报酬。所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六、加大科特派项目扶持力度

    支持科特派将研究成果转化成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并进入评审或答辩阶段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申报经费补助。由市级科特派牵头建立的省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给予配套奖励。所需经费从市级科特派创业行动项目资金列支。

    七、完善科特派保障制度

    在评先评优和行政嘉奖上,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科特派,在每年评选各类荣誉时优先给予倾斜。每年从带动一个产业、领办一个企业、推广一项技术、服务一批农民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科特派中,评选一批“明星科特派”,参照享受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所需经费从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在选拔使用上,对连续开展服务满两批次且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事业单位科特派,可择优调任机关科级领导职务,调任县乡机关的,按规定报批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在职称评聘上,科特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用;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科特派职称等级可晋升一档;对服务期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科特派,在参加职称评审时,服务期限视同基层工作服务年限和全职专业工作年限。

    在生活保障上,科特派派出单位和派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在吃、住、行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对确需租房的,派入地政府给予房租70%最多不超过1000元的补助。

    八、优化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派出的科特派下基层服务视为出勤,事前须向派出单位报备。在全市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整体不突破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20%的前提下,科特派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由同级人社部门按30%比例单列,不占原单位的指标,由市、县科特办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统一使用。经考核评为省、市级优秀科特派的,其所在单位在次年给予增加单位绩效总量,按考核年度规定数额(省级科特派2500元、市级1500元),增加部分专项用于奖励优秀科特派。

    九、推动科特派社会化服务

    成立南平市科特派协会,开展科特派志愿服务、技术需求对接、业务培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工作,协会工作经费从科特办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鼓励科特派服务企业加入协会,支持协会建设发展。

    十、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推动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把深入推行科特派制度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科特派现场推进会,各县(市、区)每年专题研究科特派工作一次以上。科特派工作纳入“四比六促”考评,市科特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要组建或扶持至少一个科特派团队,并予以重点扶持。对科特派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或科特派工作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反映,各级科特办要认真受理、报告并落实反馈;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介绍先进典型和创新行动,加大科特派工作总结提升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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