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财政局、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金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有效缓解我省线上经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高质量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线上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3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金〔2020〕19号),省发改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福建省线上经济贷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实际和业务需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