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培育软件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更新时间:2021-01-13

2020年12月2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市工信局研究起草了其中《福州市培育软件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加快培育一批亿级乃至百亿级软件业龙头企业。现将政策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系列指示要求,以深化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为抓手,以加快数字福州建设为指引,聚焦龙头、培育骨干、激发活力、创新生态,全面提升核心基础软件的研发能力、共性支撑软件的供给能力、行业应用软件的渗透能力,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树立我市软件龙头企业的引领和标杆作用,为我市争当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排头兵,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进一步夯实龙头之柱、筑牢产业之基。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措施》重点解决的是当前我市软件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超百亿规模的大型龙头企业,对产业带动力作用不够突出,产业集聚效应不够明显的问题,不断深化福州市“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起草《措施》,在现行软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适用于培育龙头企业的项目进行优化,并征求有关单位及部分龙头企业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后上报市政府

2.制定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60号),公布时间:2016年11月30日;

(2)《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公布时间: 2017年2月2日

(3)《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372号),公布时间:2018年11月2日。

三、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指导思想、龙头企业标准及认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组织保障和附则等七个部分。

《措施》提出了到2025年力争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软件企业(集团)150家的目标,并从推动龙头企业规模提升、创新发展、融合应用、生态培育等4个方面,提出了9条具体举措。同时制定了领导挂钩服务、鼓励做大规模、培育软件品牌、支持重大项目、鼓励市场开拓、加强人才保障等6项具体的扶持政策。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措施》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没有收到不同意见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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